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徵用學生宿舍說明

依據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2月5日晚間公布:港澳生自2/7起入境,需進行居家檢疫。(請參閱附件一)

(二)依據教育部訊息辦理

2月6日教育部公告,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之新聞稿,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第一項: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於校外住宿者,應遵守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於校內住宿者,則由學校安排「居家檢疫」,且入住之該棟宿舍,不應有未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請參閱附件二)

(三)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契約辦理

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第三條規定:甲方於寒、暑假期間得要求乙方淨空宿舍,乙方不得拒絕。以利甲方執行宿舍執行宿舍全體環境整修維護或公共衛生之消毒工作。(請參閱附件三)

二、公告時間及對象

第一階段徵用參嵐樓宿舍6-7樓宿舍

公告時間:109年2月6日

公告對象:參嵐樓6-7樓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電子郵件寄到參嵐樓6-7樓住宿生信箱並請舍監同步在宿舍Line群組通知住宿生。事後並無任何撤回動作。(請參閱附件四)

第二階段徵用男生宿舍及參嵐樓所有宿舍

公告時間:109年2月9日

公告對象:全校師生(含其他宿舍居住於高雄市楠梓區、大社區、橋頭區、仁武區、新興區、左營區、三民區、鳳山區的男生住宿生及參嵐樓所有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校務資訊系統公告,並寄信到全校學生信箱。(請參閱附件五)

取消徵用宿舍公告

公告時間:109年2月10日

公告對象:全校師生(含其他宿舍居住於高雄市楠梓區、大社區、橋頭區、仁武區、新興區、左營區、三民區、鳳山區的男生住宿生及參嵐樓所有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校務資訊系統公告,並寄信到全校學生信箱。(請參閱附件六)

三、執行參嵐樓6-7樓清空床位說明

(一)清空床位方式:校方指派18位職員+22位學生協助清空床位,1位職員負責指揮與拍攝影片,學生協助打包行李。

(二)清空床位時間:2月7日上午9:30至下午5:30

(三)清空床位之物品暫放處:由於寒假期間,所有住宿生的行李均放置在原寢室,故將參嵐樓6、7樓的行李暫放於宿舍一樓大廳。依照樓層、區間、房間、寢室規劃動線放置,並造冊登記,方便學生領取。

(四)打包方式:考量學生的物品以衣服居多,且無足夠時間採購紙箱,先以大型黑色塑膠袋來置放學生物品。

四、後續處置

(一)原居住在參嵐樓6-7樓寢室住宿生,配合搬遷至新寢室後,均可享有補償措施,詳如公告。(請參閱附件五)

(二)暫緩來台之港澳生行李,將購置紙箱,將物品裝箱後,由校方人員協助搬回原寢室床位或集中區間放置。

(三)設置物品遺失、損壞申訴電話:針對參嵐樓6-7樓住宿生,返校領取物品時,如有發現物品遺失或損毀,都可直接向舍監室登記,舍監彙整後陳報校方辦理後續補償。

﹝附件一﹞

﹝附件二﹞

教育部校安中心已發佈一則公告,公告標題為【教育部針對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居家檢疫通報】(109.2.6)

公告內文:

教育部針對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居家檢疫通報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請各校校安人員務必轉知相關專責人員(此訊息高等教育司已同步發送校長):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日所發「2月6日起全中國大陸(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居住中國大陸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之新聞稿,有關大專校院配合具中港澳旅遊史入境須14日「居家檢疫」學生之辦理原則,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於校外住宿者,應遵守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於校內住宿者,則由學校安排「居家檢疫」,且入住之該棟宿舍,不應有未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

二、 學校對於校內「居家檢疫」之學生,應依據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安排於宿舍「居家檢疫」學生盡量分開居住,如有共同生活者,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配戴外科口罩與良好衛生習慣),並盡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三、 學校應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由專人主動監測關懷校內「居家檢疫」學生之每日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並每日通報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保持聯繫;於校外住宿「居家檢疫」學生,本身應主動配合住所之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回報每日健康狀況;倘有需要,學校另可協助聯繫。

四、 學校對於在校進行「居家檢疫」者應負責必要生活協助(如供餐)。

五、 學校防疫小組應邀請專家參與,針對校內相關「居家檢疫」措施進行規劃。

六、 學校應提醒具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在入境前,應自備「居家檢疫」期間所需外科口罩。

七、如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學生,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款。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學務公告】因應傳染病防疫之環境消毒,用對方法才安全!

大家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各單位進行環境消毒之際,務必留意消毒液的使用安全,避免危害發生。

酒精類

一、75%乙醇(酒精)屬易燃物,在使用75%酒精進行消毒過程中,室內禁止噴灑式消毒方式,應採取擦拭方法進行消毒。
二、消毒過程中避免撒漏,以防止火災發生,保持室內通風。
三、室外採取噴灑式消毒方式必須禁止明火,防止局部噴灑濃度過大,發生燃燒風險。
四、噴灑濃度達到若達3%,衣服靜電就能爆炸。

所以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不要往身上、屋裡噴灑酒精,吸煙或火源請遠離酒精,用塗抹方式或局部噴手消毒!

漂白水

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動態隨時進行更新,請全校師生務必隨時注意疫情發展或防治注意事項,做好個人防疫措施。

可加入疾病管制局之「疾管家」官方line群組或撥打1922時時掌握相關資訊。

~~學生事務處 健康促進中心~~

【學務公告】每位同學務必完成「寒假旅遊史調查表」

親愛的導師,您們好:
因應防範武漢肺炎來襲,本校關心你我健康並啓動各項防疫應變措施。依據教育部的規定,且為能及時了解與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需進行「寒假旅遊史調查」。
★敬請導師們務必轉發此公告至班級各社群、群組,提醒班上每位同學於109.2.14(五)前確實填寫完成,感謝大家的協助與配合。

★調查表網址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k5zOx2qqXYb5MecffMqn8JOdx5Q_l-r7t3XO7SCjj2OFbfw/viewform

大家齊心做防疫
冠狀病毒不會來
勤洗手、戴口罩、我們不害怕!
少歧視、多關懷、大家共患難!

【人事公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教職同仁配合相關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來函指示,學校需掌握前往大陸地區(含港澳)教職員工名單及其健康狀況,敬請休假期間出國旅遊者,務必據實填報下列電子問卷資料https://forms.gle/qkHh9BaRFPaoaeUG8

二、依中央流行疾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如有出入前往大陸地區(含港澳)者,及有接觸前往大陸地區(含港澳)家人者,建議自主健康管理14天,感謝配合。

三、差勤部份配合措施如下說明:

依勞動部109.01.22發布之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說明辦理。
(一)「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1.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2.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1.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2.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敬請出入公共場所戴口罩,使用肥皂勤洗手,做好個人自主管理。
敬祝大家平安健康!

【人事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差勤管理因應說明及教職同仁配合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來函指示,學校需掌握前往大陸地區(含港澳)教職員工名單及其健康狀況,請務必據實填報下列資料,敬請全體教職同仁配合填寫電子問卷:https://forms.gle/qkHh9BaRFPaoaeUG8

二、本校差勤管理因應說明如下。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區分,本校請假規定如下,各假別相關說明如附表

(一)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二)符合通報定義者: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後,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通報定義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更動內容為準)
(三)與確定病例接觸者:應實施14日居家隔離,核給公假。
(四)無症狀但有「湖北省」、「廣東省」及「浙江省」二級流行地區旅遊史(含轉機)、小三通旅遊史者:應實施14日居家檢疫,核給公假。
(五)中港澳入境者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實施14日健康追蹤,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六)屬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七)中港澳入境(含轉機)、但無症狀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觀察,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八)接觸中港澳入境者但無症狀者: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九)另因配合防疫措施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5日開學所衍生之防疫照顧,109/02/11-109/02/24期間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護假,惟不支薪。

※備註:上述管理措施定義對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為基準。

附表_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差勤管理因應說明

【教務公告】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至109年3月2日開學 The Announcement of the Postponement in the Start of Spring Semester, 2020, due to the Outbreak of Novel Coronavirus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遵循主管機關建議且為因應防疫需求,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自109年2月17日延後至109年3月2日(星期一),以便有充裕時間做好防疫工作。

In response to the outbreak of Novel Coronavirus, SHU-TE University implements measure, which is to postpone the registration day of spring semester, 2020 to 2nd March, 2020 (Monday)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health of STU students, faculties, staffs and prevent from the outbreak of cluster infection on campus.

配合本學期延後開學,本校亦將調整行事曆(行事曆俟教育部核定後再行公告),授課期間仍依主管機關規定維持18週,確保學生受教權益。

To cope with the postponement of the semester, the school will also adjust the calendar (the calendar will be announced after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pproves). During the teaching period, it will be maintained for 18 wee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to ensure students’ teaching rights.

教務處敬啟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