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重要通知]-因應疫情遇停課時宿舍緊急應變措施,請參閱內文。

  • 如因疫情影響,依教育部公告大專校院停課標準,學校必須停課時學校必須停課時(一次二週共計14天),宿舍將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 留校住宿申請截止時間:5月11日(一)中午12:00止
  • 停課時間在第十五週(不含)前:

住宿生請返家,無法返家或沒有校外住宿場所者,可登記申請留校住宿,學校將統一安排住宿,請需要留校住宿生填寫「如遇停課期間住宿調查表」以利安排床位管控。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SSBaUQ8kJpBB45W89(請以學號gmail帳號登入)

※停課期間,宿舍將會進行消毒作業,請住宿生離校前將衣物打包封好,貴重物品請帶走。

  • 停課時間在第十五週(含)後

住宿生一律清空床位(含衣櫃),境外生之行李請用紙箱收納,並完整封箱,一律暫時存放於宿舍指定區域,校方不負保管責任。無法返家或沒有校外住宿的場所者可登記暑假住宿,請需留校住宿生填寫「如遇停課期間住宿調查表」以利安排床位管控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SSBaUQ8kJpBB45W89(請以學號gmail帳號登入)。

  • 需在校「隔離」者可於隔離期滿,再回原位整理行李。
  • 學校停課期間各宿舍交誼廳/公共冰箱不開放。

※防疫期間,建議住宿生僅帶必需用品入住,不必要的用品建議仍先打包或帶回家,以便遇到停課時能快速撤離。

請各位住宿生的配合,讓我們一起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關心您

[學生宿舍緊急通知]-徵用本校参嵐樓(第三宿舍)全棟住宿區域,請參閱內文。

各位同學們大家好:

適逢開學在即,同學們將陸續返校上課與住宿,惟現階段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仍有不明與可能持續感染之疑慮,為確保同學們之健康安全,同時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因此依據教育部02月21日函文所指示有關「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中之規範,學校將須預先將宿舍規劃為「隔離宿舍」及「安居宿舍」,公文請參閱附件。

為使防疫工作順遂,同時兼顧本國與境外生同學們都能安學、安宿及防疫安居等作為,故仍須權宜徵用本校参嵐樓(第三宿舍)全棟住宿區域,以確保因應臨時疫情所須時之足夠能量。因此,

為有利同學們配合因應及搬遷異動等作業,請務必閱讀以下權益說明及執行作法並遵照執行,讓我們共同為防疫工作一起努力。謝謝大家~~~

一、原参嵐樓(第三宿舍)1-4樓住宿生,辦理退宿以配合學生宿舍徵用者,可退保證金,並享有(109)學年保障住宿權利,且可優先選擇文薈館(或其他宿舍)床位資格,敬請於03月08日前完成個人物品搬離及退宿手續。03月01日至03月08日住宿期間免收住宿費。

二、配合辦理退宿但有校外租屋需求者,將由生輔組協調蒐整交通就近、房東友善及居處環境合宜之特約租屋處資訊,以提供同學們參考選擇,至本日止生輔組調查校園周邊可提供租屋處之資訊,請上本校雲端租屋網https://house.nfu.edu.tw/查詢適宜的租屋處。

三、本校在配合執行防疫工作,及提供學生安心的住宿環境前提下,請原参嵐樓(第三宿舍)1-4樓住宿生務必配合搬遷,如有需要任何協助的同學,請於03月03日前聯繫住服組,分機:2136、2132、2120。住服組會盡全力提供協助。

【附件三】最新床位名單請下載查詢。

教育部公文

房屋列表-租屋資訊0226.xlsx

108-2第三次床位異動(新床位名單).xlsx

僑外陸生暨住服服務組公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務處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Q&A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務處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Q&A

  • 學生宿舍相關問題

Q: 108學年第2學期新床位那裡可以查詢?
A: 1. 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管理→查詢程式→宿舍床位查詢,就能查看宿舍別、床號及繳費明細。

2. 連結(108-2公告床)

Q: 學生宿舍進住日?
A: 109年3月1日(星期日)開放進住。

1.  進住服務時間:上午9:00~下午5:00

2. 開宿進住時請配合各項防疫檢查,酒精消毒及量體溫。

3. 如非上述時間進住,只有單一舍輔室窗口服務。

Q: 我可以提早進住宿舍嗎?
A: 1. 原參嵐樓5~ 7樓住宿生,因防疫觀察宿舍規劃,配合於108-2更換新床位者需要在2月29日(含)前回校搬遷並住宿者,此期間不收住宿費。

2. 台灣生(非上述住宿生)需要在2月29日(含)前回校住宿者,依規定視為寒假住宿辦理,以一天NT$200元、一週NT$900元,收取住宿費。

3.僑外陸生因應疫情導致回台機票訂購或改票困難,需在2月29日(含)前回校住宿者,開宿前(2月11日至3月1日)此期間不收住宿費。

4. 入住期間只要有住到非本人原床位,一律要收500元保證金,開學後統一造冊退還。

Q: 我是原參嵐樓5~ 7樓住宿生,我什麼時候可以來搬行李?
A: 行李開放領取時間,即日起~3月1日止,每日上午10點~下午4點可至舍監室辦理領取,搬遷至新床位,欲退宿者可將行李攜回。
Q: 我是寒假住宿生,什麼時候可以搬回原(新)床位?
A: 寒假住宿生統一在2月27日上午10:00搬回原(新)床位。
Q: 行李包裹什麼時候可以寄到學校?
A: 請於2月27日後陸續寄到108-2公告床位之宿舍樓,並請標明姓名、學號、宿舍別、住宿房號以為辨識。(請參考108-2公告床位)。
Q: 我換到貳姿樓或文薈館,機車位怎麼辦?
A: 原參嵐樓5~ 7樓住宿生,因防疫觀察宿舍規劃,配合於108-2更換新床位到貳姿樓或文會館者,可向總務處事務組申請變更停車位置至校門口的道南停車場不收差價,請於開學時攜帶學生證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
Q: 我想了解協住宿舍徵用參嵐樓5~7樓計畫,配合搬遷的同學,校方提供那些優惠措施?
A: 請連結(優惠措施公告),包含費用優惠、保障權益。
  • 學生宿舍開宿防疫準備

Q 開宿前注意事項?
A 1. 台灣生身分住宿生—如於開宿前14天,具中港澳旅遊史(含轉機),請完成居家檢疫直到解除日後再進住宿舍。

2.僑外陸生身分住宿生—如於開宿前14天,具中港澳旅遊史(含轉機),請依從住服組規定辦理居家檢疫事宜。

Q 宿舍環境清潔?
A 1.  全宿舍區總務處事務組於2月26~27日,將進行全面清潔與消毒。

2. 各宿舍區會準備稀釋漂白水,提供住宿生進住後視需求進行個人環境消毒。

3. 各宿舍皆有備有額溫槍或溫度計,提供住宿生量測體溫。

Q: 如果進住後發燒怎麼辦?
A 請通知舍監通報,或打電話通報校安中心電話:07-6158024,做後續事件處理。
  • 僑外陸生宿舍相關問題

Q 無法進入台灣回校住宿的宿舍行李怎麼辦?
A 1.因暫緩來台無法進住參嵐樓6~ 7樓的僑外陸住宿生,由校方統一協助將行李裝箱,存放於5樓空房區間或其他集中管理空間。(參嵐樓5~7樓於108-2開學後規劃為防疫觀察宿舍)

2.因暫緩來台非參嵐樓5~7樓住宿生,您的行李會保留在原床位,不會搬遷

Q 無法進入台灣回校住宿的住宿費怎麼處理?
A 因應陸委會宣布自109年2月11日起,中國大陸及港澳學生皆暫緩來台,致原住宿生無實際住宿事實,108-2學期住宿費得予免收

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資訊管理→查詢程式→宿舍床位查詢,就能查看宿舍別、床號及繳費明細務必確認繳費金額為”O”元,如有問題請主動聯繫住服組老師。

  • 僑外陸生就學相關問題

Q 港澳學生可以從其他國家進入台灣?
A 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從2月11日凌晨開始,限制港澳人士來台,包括來台就讀的學生。

不管你目前是在海外實習交換或是打工的港澳學生 ,例如:要從菲律賓、韓國回台,都無法入境,都建議直接回港澳,以避免你拿港澳的護照飛台灣之後無法入境又要飛回港澳。

Q 針對港澳學生啟動安心就學措施?
A 樹德科技大學自1月底開始一直都有在研擬處理彈性修課、網路教學、學分抵免等多元方式的修課方案,會全力協助學生如期完成課業,目前全台有近8千港澳生尚未入台,因此你們不是少數人,請大家不用驚慌。學校應視疫情發展,考量個案特殊性,妥適安排港澳學生之開學選課、註冊繳費、修課方式、成績考核、請假休復學、輔導協助等事宜,啟動學生安心就學措施,提供彈性修業機制,以即時提供協助。請連結(教務處查詢)
Q 延後開學行事曆異動狀況?
A 請連結(教務處查詢)最新行事曆。業務單位:教務處
Q 畢業典禮甚麼時候舉辦?
A 請連結(教務處查詢)最新行事曆。如有其他問題請聯繫業務單位:課服組
Q: 延後開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時間?
A 僑生獎助學金申請期限順延至109年3月16日,國內各大專校院為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陸續延至2月25日以後開學。為了保障同學權益,獎助學金申請期限順延至109年3月16日,請同學安心在家做好防疫工作。
Q 如果因為疫情,學校延後2週開學,對目前尚未取得健保卡資格的同學會不會有影響?
A 108年12月1日至109年3月31出入境,得不受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之限制。詳細情形可洽住服組綉惠老師。
  • 僑外陸生回台生活相關問題

Q 僑外陸生沒有健保卡會不會買不到口罩?
A 1. 持居留證、護照也能買口罩。

2. 為防止武漢肺炎疫情引起口罩搶購人潮,今日起實行口罩實名制,規定民眾須憑健保卡購買口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日表示,未居住滿6個月的僑生,因為還沒有取到健保卡,可依護照、居留證號碼購買口罩

敬請出入公共場所戴口罩,使用肥皂勤洗手,做好個人自主管理,敬祝大家平安健康!

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關心您

【宿舍公告】108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宿舍開宿日延後至3月1日,請詳閱內文注意事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配合國家防疫政策,提供充裕時間做好防疫工作,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2週開學。

學生宿舍於109年3月1日(星期日)開放進住。

1.進住服務時間:上午9:00~下午5:00

2.開宿進住時請配合各項防疫檢查,酒精消毒及量體溫。

3.如非上述時間進住,只有單一舍輔室窗口服務。

※本國學生如於開宿前14天,曾入境中國/香港/澳門的同學,請居家檢疫14天再進住宿舍。

※體溫檢測超過38 ℃請就醫及回家休養,請勿進入宿舍,以維護自身與他人健康。

※僑外陸生請依住服組另行公告通知,配合本國防疫政策進住宿舍。

※因故會延後進住宿舍的請於3月2日開宿後,聯繫樓長或舍監通知會延後進住宿舍保留床位,

各宿舍聯絡電話07-6158000轉分機壹軒樓2171、貳姿樓2176、參嵐樓及肆善樓2181、文薈館2186。

行李包裹-請於2月27日後再送達學生宿舍,請註明清楚:姓名/學號/學校地址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宿舍別/房號

敬請出入公共場所戴口罩,使用肥皂勤洗手,做好個人自主管理,敬祝大家平安健康!

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敬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徵用學生宿舍說明

依據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2月5日晚間公布:港澳生自2/7起入境,需進行居家檢疫。(請參閱附件一)

(二)依據教育部訊息辦理

2月6日教育部公告,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之新聞稿,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第一項: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於校外住宿者,應遵守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於校內住宿者,則由學校安排「居家檢疫」,且入住之該棟宿舍,不應有未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請參閱附件二)

(三)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契約辦理

依據本校學生住宿契約第三條規定:甲方於寒、暑假期間得要求乙方淨空宿舍,乙方不得拒絕。以利甲方執行宿舍執行宿舍全體環境整修維護或公共衛生之消毒工作。(請參閱附件三)

二、公告時間及對象

第一階段徵用參嵐樓宿舍6-7樓宿舍

公告時間:109年2月6日

公告對象:參嵐樓6-7樓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電子郵件寄到參嵐樓6-7樓住宿生信箱並請舍監同步在宿舍Line群組通知住宿生。事後並無任何撤回動作。(請參閱附件四)

第二階段徵用男生宿舍及參嵐樓所有宿舍

公告時間:109年2月9日

公告對象:全校師生(含其他宿舍居住於高雄市楠梓區、大社區、橋頭區、仁武區、新興區、左營區、三民區、鳳山區的男生住宿生及參嵐樓所有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校務資訊系統公告,並寄信到全校學生信箱。(請參閱附件五)

取消徵用宿舍公告

公告時間:109年2月10日

公告對象:全校師生(含其他宿舍居住於高雄市楠梓區、大社區、橋頭區、仁武區、新興區、左營區、三民區、鳳山區的男生住宿生及參嵐樓所有住宿生)

公告方式:以校務資訊系統公告,並寄信到全校學生信箱。(請參閱附件六)

三、執行參嵐樓6-7樓清空床位說明

(一)清空床位方式:校方指派18位職員+22位學生協助清空床位,1位職員負責指揮與拍攝影片,學生協助打包行李。

(二)清空床位時間:2月7日上午9:30至下午5:30

(三)清空床位之物品暫放處:由於寒假期間,所有住宿生的行李均放置在原寢室,故將參嵐樓6、7樓的行李暫放於宿舍一樓大廳。依照樓層、區間、房間、寢室規劃動線放置,並造冊登記,方便學生領取。

(四)打包方式:考量學生的物品以衣服居多,且無足夠時間採購紙箱,先以大型黑色塑膠袋來置放學生物品。

四、後續處置

(一)原居住在參嵐樓6-7樓寢室住宿生,配合搬遷至新寢室後,均可享有補償措施,詳如公告。(請參閱附件五)

(二)暫緩來台之港澳生行李,將購置紙箱,將物品裝箱後,由校方人員協助搬回原寢室床位或集中區間放置。

(三)設置物品遺失、損壞申訴電話:針對參嵐樓6-7樓住宿生,返校領取物品時,如有發現物品遺失或損毀,都可直接向舍監室登記,舍監彙整後陳報校方辦理後續補償。

﹝附件一﹞

﹝附件二﹞

教育部校安中心已發佈一則公告,公告標題為【教育部針對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居家檢疫通報】(109.2.6)

公告內文:

教育部針對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居家檢疫通報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司

請各校校安人員務必轉知相關專責人員(此訊息高等教育司已同步發送校長):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日所發「2月6日起全中國大陸(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居住中國大陸各省市陸人暫緩入境」之新聞稿,有關大專校院配合具中港澳旅遊史入境須14日「居家檢疫」學生之辦理原則,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於校外住宿者,應遵守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於校內住宿者,則由學校安排「居家檢疫」,且入住之該棟宿舍,不應有未具中港澳旅遊史之學生。

二、 學校對於校內「居家檢疫」之學生,應依據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安排於宿舍「居家檢疫」學生盡量分開居住,如有共同生活者,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配戴外科口罩與良好衛生習慣),並盡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三、 學校應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由專人主動監測關懷校內「居家檢疫」學生之每日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並每日通報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保持聯繫;於校外住宿「居家檢疫」學生,本身應主動配合住所之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回報每日健康狀況;倘有需要,學校另可協助聯繫。

四、 學校對於在校進行「居家檢疫」者應負責必要生活協助(如供餐)。

五、 學校防疫小組應邀請專家參與,針對校內相關「居家檢疫」措施進行規劃。

六、 學校應提醒具中港澳旅遊史學生在入境前,應自備「居家檢疫」期間所需外科口罩。

七、如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學生,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款。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