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2021-05-282021-05-27 作者: 許瑞蘭 lan6528 因應國內社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擴大趨勢,110年5月19日已提升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衛生福利部公告第二級及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請詳閱附件並依法遵守。 若有違反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1條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視違規情節據以裁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