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科技大學 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
113年01月16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一、依據:
(一)高雄市特定公私場所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措施及查核辦法。
(二)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
二、設置防制專責人員: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公告之執行對象,需依規定設置登革熱專責人員。
(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每年不定期舉辦「登革熱專責人員教育訓練」,主軸為疾病認識及環境管理,完成教育訓練後提供參訓證明。各機構之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若有異動時應立即更新。
(三)本校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除由總務處事務組及學生事務處健康促進中心各派一員擔任外,學術單位由各學院派一員,學生宿舍由舍輔人員擔任,
另體育室、圖書館及電算中心各委派一員擔任專責人員。有關本校「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區域暨專責人員分工表」詳如學校首頁『傳染病防治專區』-『登革熱』。
(四)專責人員主責督促各單位之區域環境管理人員依時提供環境稽查結果,以利填報「孳生源檢查與防制紀錄表」。
三、責任分工:
(一)總務處事務組主責環境管理:
1.規劃、修訂與公告本校「登革熱防制區域分工圖」。
2.校園環境統籌管理與維護。
3.孳生源檢查與防制紀錄留存備查。
4.配合衛政單位環境稽查作業。
(二)學生事務處健康促進中心主責疾病管理:
1.教職員生之健康監測。
2.與衛生單位聯繫及通報確診或疑似個案。
3.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之健康追蹤及關懷。
4.辦理相關傳染病之衛生教育與宣導活動。
5.配合衛政單位環境稽查作業。
(三)各區域負責單位執行環境管理:
1.依據總務處事務組公告之「登革熱防制區域分工圖」(例如體育室負責行政大樓體育館)之責任區域進行環境管理。
2.將環境巡查結果依時提供該單位專責人員進行學校首頁『傳染病防治專區』-『登革熱』填報「孳生源檢查與防制紀錄表」。
3.必要時配合環境消毒及衛政單位環境稽查作業。
四、責任區域:
(一)各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依據「登革熱防制區域分工圖」落實責任區域之積水容器清除與清潔,各單位專責人員負責依時學校首頁『傳染病防治專區』-『登革熱』填報「孳生源檢查與防制紀錄表」。
(二)校園餐廳之場域由各餐飲廠商負責,總務處事務組負責管理。
(三)倘責任區域經衛政單位查獲病媒蚊孳生,其罰款將由各負責單位自行繳納。
五、環境維護及防制重點與執行方式:
(一)環境檢查重點包括:1.花瓶、2.各式底盤、3.水溝、4.水塔、冷卻水塔、5.帆布、塑膠布、6.桶、缸、甕、盆、7.保麗龍箱、盤、塑膠籃、8.馬桶水
箱、9.杯、瓶、碗、罐、盒、10.地下室及頂樓、11.輪胎、12.地面積水、13.其他,並依時填報「孳生源檢查與防制紀錄」,相關紀錄留存2年備查。
(二)針對可立即清除之積水容器或場域應定期清除,無法立即清除或有重複積水之場域,應向總務處事務組申請提供化學防制藥品,嚴防孳生病媒
蚊。
(三)各場域若發生積水,應積極查明積水原因,儘速改善積水狀況,未改善前,則先以化學或生物防制等方式嚴防孳生病媒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