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及麻疹防治

樹德科技大學校園傳染病(麻疹及水痘)防治計畫

113年3月13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依據:
1.教育部「學校衛生法」。
2.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法」。

二、目的:為加強麻疹及水痘等傳染病相關防治工作及緊急應變處理,以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群聚事件發生。

三、通報程序:
1.教職員工生經醫師診斷為水痘併發症或麻疹確診個案及疑似群聚事件,須通報學生事務處健康促進中心,由學生事務處健康促進中心通報轄區衛生單位,並通知本校校安中心依規定期限通報教育部。
2.水痘輕症者,須通報學生事務處健康促進中心進行後續追蹤及必要時通報轄區衛生單位,以避免群聚情事發生

四、隔離規定:
1.確診個案依醫囑進行治療,輕症者須採居家自我隔離至可傳染期結束,始得返校上班上課
2.住宿生若無法返家,由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安排至通風之單獨住宿空間,並嚴守隔離相關規定。

五、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轄區衛生單位規定及指示,實施個案與接觸師生之追蹤管理及相關防疫措施處理,並依時回報。

六、若有群聚事件發生,視情況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相關單位執行環境消毒、擬定停班停課標準,並暫停大型活動,以阻斷傳染源,防止疫情擴大。

七、確診者及其接觸者之相關資料由健康促進中心保存,並予保密。但因輔導、醫療之需要、學生家長同意或其他法律規定應提供者,不在此限。資料銷毀依據本校「檔案保存年限準表」處理。

八、麻疹及水痘防治處理流程如附件。

九、本計畫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後,呈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