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教育部公告校園防疫措施如下:
1. 開學後3週內持續量測體溫措施,請各單位於入口處設置「體溫量測暨酒精噴霧器」。
2. 自3月6日起放寬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室內空間「自主佩戴口罩」,惟學校之健康中心仍維持「戴口罩」措施。
3. 冬季期間各類病毒仍活躍,請務必勤洗手: (1)肥皂或洗手液濕洗手約需40~60秒。(2)酒精性乾洗手時約需20~30秒。
★洗手時間足夠且步驟正確才能確實將手洗乾淨。
4. 有發燒、上呼吸道症狀或於空氣不流動之空間,請配戴口罩。
5. 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原則,若有身體不適等症狀,請務必請假並儘速就醫。
相關防疫規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