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防疫

學生宿舍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

壹、依據:
依教育部相關防疫規定及本校防疫應變計畫訂定之。
貳、目的:
藉由本作法要求住宿同學做好自主健康管理,以及訂定各類可能發生狀況之處置程序,期能有效降低住宿同學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機率,同時能明確各類狀況處置作為。
參、對象:本校全體住宿同學。
肆、具體作法:
一、防疫宣導及物資整備:
(一)開宿期間,配合鑰匙領取時,落實一對一確認及宣導住宿期間防疫須知,並要求住宿生配合學校作法,每日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二)要求每位住宿生自行準備口罩備用。
(三)宿舍準備額溫槍等體溫計數支,提供住宿生自行量測;另備適量稀釋漂白水、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適時提供同學及必要人員使用。
(四)宿舍準備空寢室及相關防疫物資,提供發燒同學暫居休養之用。
二、住宿生發燒之處置:
(一)住宿生發燒37℃(含)以上時,下課期間(行政人員下班後)則要求戴口罩,由舍監依程序協助送醫診治相關事宜,同時通知家長、導師等。
(二)經送醫診治尚無篩檢出結果或暫無住院必要時,通知家長帶回休養,俟病癒後再行返校。
(三)倘返家有困難者或為僑外陸生者,可暫住宿舍內之休養寢室,惟須全程戴口罩,未經許可不得離開寢室。
(四)休養寢室僅可提供乙位發燒同學使用,並提供送餐服務,若同時間有二位時仍應通知家長帶返休養,家長無法配合時,委請導師協助處理之。
三、住宿生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處置:
(一)住宿生經確診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立即通知健康促進中心及校安中心等相關單位,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及環境消毒,同時通知家長、導師等必要人員知悉協處。
(二)同寢室同學等密切接觸者,配合衛生單位防疫措施。
(三)請總務處協調政府衞生單位或由本校聘請專業消毒公司至宿舍實施全面消毒。
四、班級同學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停課,同班住宿生之處置:
(一)班級同學有1人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同班住宿生即須全日戴口罩(仍可正常作息),勸導非必要勿離開寢室,減少接觸其他人群,配合衛生單位及本校防疫單位施行措施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二)倘班上因有同學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致停課時,同班住宿生除配合衛生單位及本校防疫單位施行措施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並通知家長帶回實施居家休養,僑外陸生移至備用房。
五、宿舍疫情通報:
(一)住宿生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時,即通報本校防疫單位(健促中心)、各級師長及校安中心。
(二)住宿生有發燒達37℃(含)以上者,通報本校防疫單位及相關師長。
伍、本作法所需防疫物資採購,部分由宿舍年度經費勻支,倘有不足則簽請相關單位籌措補充之。
陸、本作法如有未盡事宜,另案簽核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