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防疫公告】-本校最新11/7(含)起,學生宿舍防疫措施,請詳閱內文。(111/11/07更新)

依據教育部10月13日CDC指揮中心防疫新制調整「大專校院防疫機制注意事項」。

更新校園防疫措施及境外生入境檢疫事項,111.10.13起開始實施,請全校師生一同遵守~

【111.10.13更新校園防疫措施及境外生】

依據教育部於2022年10月07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於2022年10月13日起適用,本中心進行指引修正並公告全校師生↓↓↓

★本中心承辦人員已向教育部及衛生單位確認新舊制度轉換事項:
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

  •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3+4的前三天),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不管你屬於自主防疫(3+4的後四天,還是0+7天),請遵守如無症狀且備有2日內快篩呈現陰性者,才能到校上班及上課。
▲案例說明:如10/13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10/14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二、自111年10月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境外生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0+7天自主防疫,入境措施公告如下:
請配合於0+7自主防疫期間,外出、上課或上班者,請配合備有2日內陰性證明及無症狀才可外出(例如:0+7天,共需執行3次快篩且呈陰性)。

※住宿生或境外生同學,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承辦人員。
※相關請假程序細項,請洽詢人事室(身份:教職員)生輔組(身份:學生)

【宿舍防疫公告】-本校最新學生宿舍防疫措施,請詳閱內文。(111/10/12更新)

依據教育部10月13日CDC指揮中心防疫新制調整「大專校院防疫機制注意事項」。

確診住宿生通報及居隔流程

1.通知舍監或樓長 

2.通知室友進行快篩 (可聯繫舍監或樓長申請快篩劑檢測)

3.等候宿舍管理人員聯繫

  • 住宿生自我快篩為陽性、確診為輕症者、需要居家隔離或需自主健康監測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 因應新制部分防疫解禁及寬鬆及寬鬆,但疫情未結束,請住宿生做好個人保護措施,避免在未戴口罩下與人近距離接觸(例如聚餐、吸菸等)、經常保持手部衞生、接種完整疫苗、避免前往人群聚集之處,並定期清潔消毒寢室環境,近期流感也大爆發,如有感冒、發燒、身體不適等症狀請盡速就醫。

  • 宿舍為團體生活的地方需要各位同學一起做好防疫工作,如有不適症狀或與確診者接觸過,可於上班時間直接通報健促中心07-6158000分機2162、2109或2108;住服組2132、2120或2136,來協助你後續事宜;如遇假日請聯繫導師為你轉通報。

學務處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 公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事項:自9月1日起(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4,後4天自主防疫之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8月15日公告表示,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自今(2022)年9月1日起(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後4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相關規定如下:

一、 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 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

(二) 4天自主防疫
1. 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 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二、入境旅客之檢測措施、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之應遵守防疫規定均維持不變,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一) 檢測措施:
1.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2.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人員提供2歲以上旅客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二)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定:
1.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更新陽性確診者認定標準-111.05.25中央流行指揮中心最新公告

居家快篩判陽清冊之診所名單-111.05.25-高雄市政府公告

★再次提醒各位

1.若經評估後確定為「確診個案」,依照現行政策進行7+7居家隔離,在家中以1人1室隔離,若無獨立衛浴,則在每次使用後進行清消,而解隔後需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2.快篩陽性者仍須填寫「COVU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務必主動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和密切接觸者;若持續出現呼吸困難、胸口悶痛、皮膚嘴唇發青等狀況,應立即通報地方衛生單位、撥打119就醫,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若有醫療上的需求,可以透過健康益友APP、電話專線或是視訊看診方式獲得協助。

 

再次呼籲全校師生,如確認為確診者,請先進行向健促中心(分機:2109、2129、2108、2162)或校安中心(07-6158024)通報,通報後再至校園防疫專區首頁–>點選通報流程–>進入陽性確診者表單進行填寫

【宿舍防疫公告】-本校學生宿舍防疫措施,請詳閱內文。(5/10更新)

各位住宿生大家好:

依據教育部4月25日「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及5月3日教育部召開之 校園因應疫情配合進行疫調及宿舍調度相關事宜研商會議,輕症確診個案及居家隔離者之臺生,以搭乘救護車、防疫計程車、自行騎車或由家人接送返家居家照護、隔離為原則;境外生因在臺無住所,由學校協助安置安居宿舍。

  • 住宿生自我快篩為陽性確診為輕症者需要居家隔離需自主健康監測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 因應Omicron變異株之威脅,本土疫情尚未平息,請住宿生做好個人保護措施,避免在未戴口罩下與人近距離接觸(例如聚餐、吸菸等)、經常保持手部衞生、接種完整疫苗、避免前往人群聚集之處,並定期清潔消毒寢室環境

  • 宿舍為團體生活的地方需要各位同學一起做好防疫工作,如有不適症狀或與確診者接觸過,可於上班時間直接通報健促中心07-6158000分機2162、2109或2108;住服組2132、2120或2136,來協助你後續事宜;如遇假日請聯繫導師為你轉通報。

學務處僑外陸生暨住宿服務組 公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自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請大家詳閱內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自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4種例外情形。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 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開放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自3月7日零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相關措施內容請參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表示,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宣布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再延長至今年3月6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並自今(2022)年3月7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檢疫天數及場所:

(一) 居家檢疫天數為10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

(三)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同住,或於防疫旅宿依民眾意願並配合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二、檢測措施:

(一) PCR檢測(計2次):
1. 於入境時(第0天)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2. 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進行PCR檢測,由地方政府安排至醫療院所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作業。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計5次):
1. 檢疫第3天 、第5天、第7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第6-7天,各執行1次快篩。
2. 家用快篩試劑由各國際港埠人員於入境時發放。

指揮中心強調,檢疫措施是控制疫情的必要防線之一,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2月8日至2月28日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維持加嚴之戴口罩規定,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一)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

四、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五、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六、餐飮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